林木經營許可證可以咨詢有關部門生產的單位和個人,可以咨詢有關部門,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。
一、處理條件
申請林木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具備幾種條件,可以申請。有適合林木種子種類和數量的資金;適合林木種子種類和數量的營業場所;必要的經營設施;經省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、考核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的林木種子加工、檢驗、儲存、儲存技術人員。

二、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?
1.林木經營許可證需提供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;
2.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、身份證復印件;
3.單位還應當提供章程、業場所、生產用地所有權證明材料和生產用地使用證明材料;
4.林木種子生產、加工、檢驗、儲存等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說明材料和照片;
5.林木種子生產、檢驗、加工、儲存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和勞動合同。

三、林木、種子都要經營,是否填寫兩份申請
根據《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林業局令第40號)第三條:“本辦法所稱林木種子是指林木的種植材料(苗木)或者繁殖材料,是指種子、果實、根、莖、苗、芽、葉、花等藥用草本植物。規定不需要填寫兩份申請。規定不需要填寫兩份申請。
